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全额缴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纳。45 这意味着,与发起设立或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同,募集设立的公司在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时,其注册资本必须为股东或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实收股本总额。5 此外,对于需要提交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时必须提交,以确保注册资本的实缴性。8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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