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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在股权取得日编制合并报表的过程中,不确认商誉,而是反映为合并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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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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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确实存在不确认商誉而是反映为合并价差的情况。6

具体来说,在企业合并中,如果合并方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那么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会根据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法要求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公允价值对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并将支付的合并对价与被合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合并价差,而不是商誉。61。这种做法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合并方支付的对价与被合并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避免商誉的过度确认可能带来的风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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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中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并价差在会计准则中的定义
股权取得日的会计处理原则
合并报表编制的一般要求
商誉与合并价差的区别
合并报表中如何处理内部交易

以上内容由AI搜集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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