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级别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对企业的管理要求最为严格。5
级别划分
- 级别 A:包括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等。1
- 设计能力:具备设计能力或单独取得设计许可证的单位,可以设计与其制造级别相同的压力容器和相连接的工业管道(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除外)。2
- 制造许可:锅炉或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应由取得相应级别锅炉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3
- 许可证颁发:D级锅炉和D级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其他级别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