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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王某经过商议后决定共同实施诈骗行为。"经过商议,二人决定利用此卡到广东进行诈骗"

685513341
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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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王某经过商议后决定共同实施诈骗行为,这在法律上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根据9中提到的“共同犯罪说”,如果两人有预谋并共同参与实施犯罪行为,他们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根据各自在犯罪中的角色和贡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中还提到了另一种观点“共同犯罪否认说”,但这种观点认为李某与王某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这通常需要更详细的案件事实来判断。然而,具体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9

你觉得结果怎么样?
如何识别和防范诈骗行为?
广东地区常见的诈骗手段有哪些?
诈骗罪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李某和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诈骗的财产?
诈骗行为对社会有哪些危害?

以上内容由AI搜集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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