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疏散门的设置应满足多个要求以确保安全疏散。
疏散门数量和位置
- 房间疏散门数量:公共建筑内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两个疏散门,特别是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的治疗室和病房、教学建筑的教学用房等2。
- 安全出口设置:民用建筑应根据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1。
疏散门宽度
- 疏散门净宽度:疏散出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米,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56。
疏散门与走道关系
- 走道有效宽度:疏散门在开启后不能影响疏散走道的有效宽度,以确保人员顺畅疏散4。
疏散距离和楼梯
- 疏散距离:应根据建筑内疏散人数和百人疏散宽度等因素确定疏散门、安全出口与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7。
- 疏散楼梯形式:疏散楼梯的形式应满足安全疏散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3。
其他要求
- 最大允许疏散距离:建筑中最大允许疏散距离的确定原则和基本性能要求应遵循相关规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