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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宫产手术上面签字,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十分焦急但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到医院。为了让该男子签暑同意手术单,甚至医院的许多患者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患者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该男子自言自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过了一会,他开始放声大哭:“再观察观察吧”。医生和其他患者百般劝服下不能打动他,该男子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采自负。”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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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在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一名22岁的孕妇李丽云,因难产且生命垂危,被其丈夫肖志军送至医院。面对这位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然而,肖志军却拒绝在医院的剖宫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导致医院几十名医生和护士十分焦急但束手无策9

在这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肖志军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医院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到医院,试图说服肖志军签字同意手术。医院的许多患者及家属也出来相劝,甚至一名住院的患者当场表示,如果肖志军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但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肖志军自言自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过了一会,他开始放声大哭:“再观察观察吧”。在医生和其他患者的百般劝服下,肖志军仍然不为所动,最终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49

尽管医院对病人进行了心肺复苏抢救,但悲剧已经不可避免。李丽云最终因未能及时进行剖宫产手术而死亡。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关于医疗决策权、家属签字权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医疗处置等问题成为了公众讨论的焦点1236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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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难产时医院的法律义务是什么?
难产情况下丈夫拒绝签字的法律责任
医院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治原则
孕妇难产时医生的道德和法律冲突
紧急医疗情况下家属拒绝签字的处理办法
医疗紧急情况下的家属同意权与医生决策权

以上内容由AI搜集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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