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学生在校受伤的情况都需要学校负责。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学生在学校受伤的责任认定取决于学生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27。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5。此外,如果学生受伤是由于其他学生的行为导致的,那么责任可能会由相关当事人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10。同时,学校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即使学校并无责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