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是中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条款,主要规定了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的赔偿责任。以下是该条款的主要内容:
-
赔偿责任主体: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12458
-
惩罚性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245
-
司法解释:最高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司法解释(一)》第11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除外。23
通过这些规定,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对其产品负责,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性赔偿,以起到警示和预防的作用。2457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后发现问题,但未造成实际损害,他们是否还能要求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为一千元。这里的关键在于,对消费者的损害行为在假冒伪劣商品售出的一刻就已经存在,因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应权利,这与商品是否被使用没有关系。“这一条的关键并不是损害,对消费者的损害行为在假冒伪劣商品售出的一刻就已经是存在的,因为你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应的权利,这个跟商品是否使用了没有关系。”23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中提到的“首负责任制”具体是如何实施的?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确了“首负责任制”的实施方式。当消费者提出赔偿要求时,无论是向生产者还是经营者,接到要求的生产经营者都应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如果责任属于生产者,经营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如果责任属于经营者,生产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24
如果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了食品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如果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食品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作为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赔偿金额为一千元。“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23
在什么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最低1000元的赔偿?
当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除了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食品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作为赔偿金。如果这一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的最低赔偿金额为一千元。“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23
如果食品标签或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是否还有权要求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食品的标签或说明书如果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消费者是没有权利要求赔偿的。这里的“瑕疵”被明确定义为仅限于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在字符间距、字体大小、标点符号、简体繁体、修约间隔等非实质内容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48条1 | 食品安全法148条概述 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损害时,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 |
食品安全法148条赔偿标准2 | 赔偿标准规定 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 |
食品安全法148条例外情形2 | 标签说明书瑕疵例外 食品标签、说明书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消费者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
食品安全法148条首负责任制4 | 首负责任制 生产经营者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时,应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
食品安全法148条赔偿责任追偿5 | 赔偿责任追偿 经营者或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
食品安全法148条明知情形9 | 明知情形规定 人民法院支持消费者主张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销售者构成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48条1 | 食品安全法148条概述 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48条2 | 食品安全法148条赔偿规定 明确了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的赔偿权利。 |
食品安全法148条解读赔偿标准3 | 食品安全法148条赔偿标准 详细解释了赔偿规则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4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规定了消费者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的赔偿途径。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5 | 十倍赔偿法律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 |
食品安全标准6 | 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物质的限量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解读7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保护消费者权益 规定了生产者或经营者的首负责任。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8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明确了消费者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的赔偿权利。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明知情形9 | 明知情形的认定 人民法院支持消费者主张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的明知情形。 |
消费者2 | 消费者权益保护 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损害,可要求赔偿。 |
经营者2 | 首负责任制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应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
生产者2 | 责任追溯 若属于生产者责任,经营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