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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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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问题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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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22

  • 1. 法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1691720
  • 2. 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后果:如果施工单位未遵守上述规定,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毗邻地下管线等受损,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7821
  • 3. 行政处罚:除了赔偿责任外,施工单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罚款等。51113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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