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高速公路匝道上掉头是被明确禁止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等行为18。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掉头,将面临严重的处罚,包括扣12分并罚款200元36。此外,匝道的主要功能是辅助和引导车辆进入或离开高速公路,而不是用于掉头5。因此,如果驾驶员错过了出口或进错了路口,应该继续行驶至下一个出口,然后选择正确的路线,而不是在匝道上进行掉头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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