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发明属于谁
在职发明的权属问题,根据中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如果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那么这些发明创造被称为职务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如果申请被批准,该单位则成为专利权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包括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以及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16。
此外,如果发明创造是在员工的本职工作中完成的,或者与员工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相匹配,通常也会被认定为职务发明8。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单位也有权主张对这些发明创造的专利权37。
然而,如果发明创造不属于上述情况,即不是在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下完成的,那么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自己。申请被批准后,发明人或设计人将成为专利权人1。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合同约定,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则从其约定1。
总结来说,在职发明的权属首先取决于该发明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即是否在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下完成。如果是,权属归单位;如果不是,权属归发明人或设计人,除非双方有其他合同约定。145。
如果发明人与单位之间没有合同约定,那么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谁所有?
如果发明人与单位之间没有合同约定,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14141617
在什么情况下,发明人可以在退休或离职后一年内完成的发明创造被认定为职务发明?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如果发明人在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并且这些发明创造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那么这些发明创造可以被认定为职务发明。161112
如果发明创造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发明人与单位有合同约定,那么专利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如果发明创造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并且发明人与单位之间有合同约定,那么专利权的归属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明确指出,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1915
在执行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否也属于职务发明?
是的,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除了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之外,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也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102021
如果发明创造与发明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那么该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如果发明创造与发明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那么该发明创造通常不被认定为职务发明。然而,如果发明创造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并且没有合同约定,那么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该发明创造可能仍然属于职务发明。15817
《专利法》第六条1 | 职务发明权属 执行单位任务或利用单位资源完成的发明,专利权属于单位。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6 | 发明创造归属 在本职工作中或离职后1年内作出的发明,与原工作相关,权属归单位。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7 | 职务发明确认条件 发明人曾是单位员工,且发明与原单位工作相关。 |
《专利法》第六条4 | 在职发明权属规定 执行单位任务或利用单位条件完成的发明,权属归单位。 |
创造性劳动支配权5 | 权属归因 职务发明权属归单位,因创造性劳动支配权属于单位。 |
工作职务与发明创造内容匹配8 | 权属判断依据 发明内容与发明人工作职务和内容相匹配,权属归单位。 |
《专利法》第六条1 | 职务发明权属 执行单位任务或利用单位资源完成的发明,专利权归单位。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6 | 发明创造归属 规定了发明创造与本职工作或单位任务的关联性。 |
《专利法》第六条1 | 职务发明权属 执行单位任务或利用单位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权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