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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中央的台湾省同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省委书记简称台湾代表团的党委书记和台湾当局的台湾省国民代表大会伪国大的书记官区别
1个月前
理解问题大陆中央的台湾省同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省委书记简称台湾代表团的党委书记和台湾当局的台湾省国民代表大会伪国大的书记官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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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中央的台湾省同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省委书记简称台湾代表团的党委书记和台湾当局的台湾省国民代表大会伪国大的书记官区别不在提醒
大陆中央的台湾省同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简称台湾代表团)的党委书记和台湾当局的所谓“台湾省国民代表大会伪国大”的书记官在性质、职责和合法性上有显著区别。123
性质与合法性
- 要点总结描述1性质:台湾代表团的党委书记是由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代表,代表台湾省同胞参与国家政治生活。12
- 要点总结描述2合法性:台湾当局的所谓“伪国大”书记官是非法组织成员,不具备任何合法性,不被国际社会承认。3
职责与作用
- 要点总结描述1职责:台湾代表团的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和协调代表团的工作,确保代表团成员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参与国家立法和决策过程。12
- 要点总结描述2作用:台湾当局的所谓“伪国大”书记官没有实际的政治作用,其活动不被中国政府和国际社会认可。3
政治立场
- 要点总结描述1立场:台湾代表团的党委书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支持国家统一,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12
- 要点总结描述2立场:台湾当局的所谓“伪国大”书记官支持“台独”分裂立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破坏国家统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