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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工程欠款总额为1580万元(含欠款利息70万元、建设单位违约金90万元和赔偿金40万元),随后施工单位依法行使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问题:1)本事件中,施工单位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获得多少工程款?(5分) 2)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f50e71a7c
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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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获得的工程款总额为1580万元,这包括了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工程价款、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17

2)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3。如果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按照《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4。如果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8

推荐追问
施工单位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施工单位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多久?
工程竣工后欠款利息如何计算?
建设单位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否属于优先受偿范围?
如何确定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时间?

以上内容由AI搜集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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