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标准
- 遵循国家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B 50058-92,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划分为0区、1区、2区三个级别23。
- 考虑释放源:区域划分需考虑释放源的分级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0079-10-1-2008的规定11。
- 环境因素:包括建筑物的密闭性、通风条件等,以确保可燃物质不会无控制地释放1。
围墙与爆炸危险区域
- 围墙限制:围墙通常用于界定特定区域,但在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时,不能仅依赖围墙来限制危险区域15。
- 安全措施: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和自动报警等预防措施,以防止可燃物质的无控制释放1。
结论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不应仅以围墙为界限,而应根据具体的环境条件、释放源特性及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和划分。1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