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信托业务市场结构成熟,业务范畴广泛。
市场结构
- 机构类型多样:日本信托从业机构包括兼营信托金融机构和专营信托公司,其中兼营机构占多数2。
- 法律规范:自1922年《信托业法》制定后,日本信托业以专营信托公司为主,规范了信托业务2。
业务范畴
- 个人信托:针对个人需求,提供财产管理、继承规划等服务。
- 公司信托:为企业提供资产保管、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
- 公益信托:涉及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的信托服务。
- 业务广泛:日本信托业务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有“金融百货商店”之称48。
日本信托业务以金钱信托为中心,重视金融职能,同时包括非金钱信托,形成丰富多样的业务结构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