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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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5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统计局三部门联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234。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在职业分类工作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4。《大典》的发布,不仅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提供了标准和依据,而且对于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简称《国家职业大典》,它将我国职业进行了系统的分类,为不同职业的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职业构成和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适应这些变化,2010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对《大典》进行了修订7。
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审议通过并颁布了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5。2015新版《大典》的职业分类结构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与1999年版相比,新版《大典》维持了8个大类,增加了9个中类和21个小类,同时减少了547个职业5。
2021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启动了《国家职业大典》的第二次全面修订工作9。这次修订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职业分类进行更新和完善。
此外,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国家标准局、计量局、国家经委质量局合并组成国家技术监督局,直属国务院,并赋予其行政执法职能,这为后来的职业分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和法律支持10。
综上所述,1999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中国职业分类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为职业培训和鉴定提供了标准,而且对于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该《大典》也经历了多次修订,以适应新的经济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