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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张某向贺某借款总计400多万人民币用于企业初始建设和经营,有借条并在借条上加盖公章,后来在贺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企业卖给肖某,后来肖某说公章是假的,原来的公司和现在的股东和法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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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研究一些
借款责任认定
- 借款用途与责任:张某借款用于企业建设和经营,若款项确实用于公司,则公司需承担还款责任。4
- 借条与公章效力:借条加盖公章,表明公司对借款的认可,但若公章为假,需进一步核实。2
- 企业转让影响:企业转让不影响原债务关系,原股东和法人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5
法律依据
- 民间借贷合同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若借款合同无效,则不产生还款责任。6
责任主体分析
- 原公司责任:若借款确实用于公司,原公司需承担还款责任,不论公章真伪。4
- 原股东与法人责任:若张某作为法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借款,且款项用于公司,张某需共同承担责任。4
- 现股东与法人责任:肖某作为现股东和法人,若其知情或参与借款,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但需具体分析。5
综上所述,原公司和张某作为原法人或负责人,很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具体责任需根据借款实际用途、公章真实性及各方知情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现股东和法人肖某的责任则需进一步分析其与借款的关系。
你觉得结果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