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罚,重其轻者
“行罚,重其轻者”这一概念源自中国古代法家思想,具体来自《商君书·靳令》中的论述。这句话的核心含义是,在执行刑罚时,对于轻罪给予重罚,以此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目的。通过这种方式,轻罪将不再发生,因为人们害怕重罚而不敢轻易触犯法律;同时,由于轻罪的减少,重罪也会随之减少,因为社会秩序的改善和预防机制的建立,使得犯罪行为整体上得到有效遏制1237913141617。
商鞅,作为战国时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提出了“以刑去刑”的观点,即通过重罚轻罪来消除犯罪和刑罚13。他认为,如果对轻罪和重罪都采取相应的刑罚,即轻罪轻罚、重罪重罚,那么轻罪将无法被有效制止,重罪也会随之增多。相反,如果对轻罪施以重刑,人们会因为害怕重罚而不去触犯轻罪,从而连带减少重罪的发生13。
此外,公孙鞅在其法中也强调了对轻罪的重罚,他认为重罪是人们难以触犯的,而小过是容易避免的。通过让人们避免小过,不去触犯重罪,可以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10。
在春秋时期,重刑思想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开始出现,如郑国执政者子产虽然主张“为政必以德”,但也认识到“宽”和“猛”的作用,其中“猛”即指重刑4。
明朝在刑法原则上确立“轻其轻罪,重其重罪”,这是基于宋明理学对人们行为的法外约束力愈来愈大的背景下,对有关伦常礼教的犯罪减轻,能集中刑法的打击目标,缓和社会的反抗情绪8。
法家作为战国时期主张“以法治国”的学派,提出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法治理论和实行法治的方法,对建立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提供了理论根据,并对促进我国古代法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11。
重刑主义,又称重典主义,是以严刑酷罚、轻罪重刑和原心论罪等为主要特征的刑罚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重刑主义“源远流长”,并对近现代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2。
综上所述,“行罚,重其轻者”是中国古代法家特别是商鞅所提倡的一种刑罚执行原则,其目的是通过重罚轻罪来预防和减少犯罪,实现社会治理和秩序的维护。这一思想对后世的法律制度和刑罚执行有着深远的影响。
《商君书·靳令》1 | 刑罚轻重论 强调重罚轻罪,以遏制犯罪。 |
商鞅关于法律的评论2 | 以刑去刑 通过重罚轻罪,达到预防重罪的目的。 |
《商君书·靳令》3 | 刑罚与治理 重罚轻罪,以刑去刑,实现社会治理。 |
子产的宽猛论述4 | 宽猛相济 子产晚年提出宽与猛的治理思想。 |
《商君书·靳令》7 | 刑罚预防 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 |
明朝刑法原则8 | 轻重罪刑 确立轻罪轻罚,重罪重罚的原则。 |
《商君书·靳令》1 | 刑罚原则 强调重罚轻罪,以预防犯罪。 |
《商君书·靳令》2 | 商鞅法律思想 提倡重其轻者,以刑去刑。 |
《商君书·靳令》3 | 治国策略 通过重罚轻罪,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 |
天津海事法院官方微博7 | 法律实践 引用《商君书》中的刑罚原则。 |
《商君书·说民》9 | 治理理念 通过重罚轻罪,实现治理目的。 |
《商君书》10 | 法律哲学 公孙鞅提出以刑去刑的治国之道。 |
《商君书・靳令》17 | 刑罚思想 从重量刑,使百姓畏惧,不用刑罚。 |
商鞅2 | 刑罚思想 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主张轻罪重罚,以刑去刑。 |
子产4 | 德治与刑罚 春秋时期郑国执政者,晚年论述宽猛并用,以火喻刑法。 |
仲尼10 | 孔子治国理念 提倡以赏罚分明治理国家,救火与逐兽的比喻阐释治国之道。 |
公孙鞅16 | 法家思想实践者 提出以刑去刑,通过重罚轻罪来预防重罪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