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
收藏
提问
全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个月前
理解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完成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展开阅读网页
更专业一些
转笔记
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在提醒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13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1
-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13
-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1
-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1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罪责认定
-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对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是一种不作为犯罪。1
- 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是一种不作为犯罪。1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相关法律
- 《劳动法》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 《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 《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