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
收藏
提问
研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cb3085272
2个月前
全网
文档
学术
百科
知识库
时间不限
自动
参考了19个来源并总结
查看步骤
全网检索信息
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
合同条款
法律咨询
合同签订
风险管理
找到“百度文库”、“lawfiles”、“mohurd”19网站资料
回答完成
回答研究模式
更简洁一些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旨在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610。该示范文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2610,同时废止了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2

示范文本的发布是为了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18。新版合同特别考虑了建筑业全面营改增的背景,对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不同费用组成及其适用税率和税金进行了明确区分,以避免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合同风险和税费计算口径差异4

此外,示范文本的发布过程中,住建部曾发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12月9日正式发布了最终版本57。示范文本的第一部分为合同协议书,其中详细列出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全称、工程概况等关键信息,并强调了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9

示范文本的发布和执行,对于规范工程总承包市场、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其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16810111213141516171819。它特别强调了在建筑业全面营改增的背景下,结合工程总承包项目覆盖多个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的现实需求,对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费用组成、适用税率、税金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区分,以避免因适用税收法律及政策导致的风险,并减少合同双方因税费计算口径差异而产生的纠纷4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与之前的版本相比有哪些重要变化?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与之前的版本相比,有“十一处”重要的改变,这些改变包括对合同条款的更新和优化,以适应当前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5。具体变化的细节没有在提供的参考资料中详细列出,但可以推测这些变化可能涉及合同条款的明确性、风险分配、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以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并促进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发布单位和文号是什么?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发布单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号为建市〔2020〕96号。2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发布日期和生效日期分别是什么时候?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11月25日,生效日期是2021年1月1日。2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发布目的是什么?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发布目的是为了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610111213141516171819。通过提供标准化的合同文本,旨在规范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减少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

你觉得结果怎么样?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GF-2020-0216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如何理解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风险分配?
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有哪些?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是什么?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争议解决机制有哪些?
相关内容14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1

示范文本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示范文本,旨在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2

示范文本通知 通知发布,宣布示范文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示范文本(GF-2011-0216)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4

营改增背景下的调整 新版合同区分不同费用组成和税率,避免适用高税率风险。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5

征求意见 住建部发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6

示范文本制定 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示范文本,促进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7

示范文本公布 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示范文本,明确合同条款和要求。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6

示范文本发布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旨在促进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合同当事人权益。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7

示范文本公布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10

示范文本执行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

合同示范文本发布者 负责制定和发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1

合同示范文本发布者 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制定和发布合同示范文本的机构。

倪虹3

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 参与相关会议和活动,推动住房建设领域的发展。

董建国3

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 出席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专题培训班并作主题报告。

秦海翔3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3 参与国际交流和城镇化论坛,推动建筑领域合作与发展。

以上内容由AI搜集生成,仅供参考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