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来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具体来说,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除非有特殊规定。保密期限的计算方式是,一年及一年以上的期限以年计,一年以内的期限以月计,且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如果机关、单位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那么在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