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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强化问题提醒约谈,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4个月前
理解问题加强日常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强化问题提醒约谈,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已完成理解「加强日常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强化问题提醒约谈,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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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和监督是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措施。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从而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问题1567。
此外,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即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防微杜渐的教育和提醒,是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的重要方法5。这要求各级党组织抓好事前防范,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6。
同时,建立干部家庭与单位廉洁互动提醒机制,通过定期对分管领域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家访,强化监督保障,严肃追责问责,也是加强日常监管的有效途径23。通过这些措施,可以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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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强化问题提醒约谈,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