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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全员参加竞聘,并要求“如未在规定时间提报选聘意向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次选聘。本轮选聘工作结束后,仍未竞聘上岗或未报名人员,可主动与公司协商,公司将按相关分流政策执行;若不公司协商的,将依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实施待岗学习。”合法吗
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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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研究一些
公司要求全员参加竞聘并规定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及未竞聘上岗者需待岗学习的做法在法律上存在争议。
竞聘要求合法性
- 自动放弃规定:公司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报选聘意向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这一做法可能违反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14
- 待岗学习规定:对于未竞聘上岗或未报名的人员,公司要求其待岗学习,这一做法需符合相关分流政策,否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15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
- 竞聘方案合法性:竞聘方案需经过民主和公示程序,确保员工知悉方案内容,否则竞聘结果可能无效。15
实际操作建议
综上所述,公司在实施竞聘上岗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竞聘流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你觉得结果怎么样?